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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三章 齐国人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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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71年11月26日,埃及,开罗。

  据说,所有的奥斯曼城市都相当于一个小伊斯坦布尔:浴室、真神庙、有顶棚的市场,一个不少。所有的城市都执行分区法,把各个社区分隔开来,夜里尤其不准互通。市场开放时,总是人潮涌动,各种宗教的人混杂一处,各个行业协会也对所有人开放。

  不过,在夜里,市中心就像后世的大商业中心一样关闭,警卫来回巡逻,各区的人都呆在自己家里。陌生人几乎没有机会上街徘徊,犯罪也很少见,旅行者集中住在旅社。他们如果没什么正事,完全为自己开心而闲逛的话,经常会被人们投以狐疑的眼光。

  奥斯曼人的城市似乎更重视私人生活而非公共生活,这里鲜有像齐国城市中那般巨大的广场、图书馆之类将私人和公共空间混为一谈的建筑。尽管开放的空间并非没有,比如竞技场就是一例,不过这些地方向来只是一片粗糙的、供搭帐篷或做运动之用的场地。

  就像帝国的所有城市一样,埃及行省的首府所在地--开罗的集市里,总有一个手握大权的法官来回巡视。他知道牛肚汤的合理价格,也知道一匹棉布产自哪里,他还要始终留神不让小贩以次充好。法官严格按照真神教的教义来管理市场,不允许商贩谋取超额的暴利,利润一般控制在10%以内(鬼知道他们是如何计算成本和售价),哪怕从远方采购回来的货物的利润难以估算也必须受此限制。

  开罗,是奥斯曼人唯二能彻底掌控在手里的埃及城市--另一个城市是苏伊士,因为被齐国人在数年前攻破,并摧毁了当地帕夏的统治,而被奥斯曼人顺势取得控制权。开罗城里的民政管理极为细致和严格,凡是严重违反法律和教义的居民都被施加最为严酷的惩罚。走过街道时,有很大概率会看到一具或者几具悬挂示众三天的“罪犯”的尸体。

  在奥斯曼的境内,有许多商品是禁止出售给外国人,比如埃及的棉花就专供禁卫军作制服用,但出于利益的驱动,这些禁令往往形同虚设,棉花仍旧会随同很多货物走私出去,另外还有尼罗河的亚麻,布尔萨的锦缎和丝绒、马海毛,普罗夫迪夫的粗羊毛,埃迪尔内和萨罗尼加的犹太人生产的细羊毛、丝绸和高档地毯等商品源源不断地流出。

  奥斯曼人在将埃及变成它的一个行省后,开罗便不可抑制地开始衰落,繁盛不再,尤其是埃及的对外贸易更是一落千丈。盖因,伊斯坦布尔禁止欧洲商船进入埃及进行贸易活动,再加之葡萄牙人开辟了印度及东方的航路,控制了埃及与地中海区域的贸易和过境贸易。

  所有这一切都导致了埃及对外贸易和过境贸易的一蹶不振,中断了埃及与东西方各国的贸易联系。曾是贸易中心和各国进出口商品集散地的开罗和亚历山大也逐渐成为萧条和荒凉的城镇了。

  但在二十多年前,巴巴里海盗通过奴隶贸易,从汉洲大陆换来大量的工业制成品以及东方特有商品,然后在开罗中转,使得这座衰落的城市又渐渐复苏起来。

  及至齐国与奥斯曼帝国建立正式的外交商贸关系后,从汉洲、印度、波斯输入的商品也日益增多,使得开罗成为一个重要的商品集散地,地中海沿岸的商人会来这里购买东印度群岛和印度地区的生产的香料、棉布,以及来自齐国的香水、钟表、玻璃、香皂(或肥皂)、瓷器、茶叶、砂糖等工业制成品。

  奥斯曼人自己其实并不怎么做生意,不过他们收生意人的税,进出口都不例外,而且愿意给任何允诺稳定供货的国家提供贸易优惠政策。首个享受这种待遇的国家是1534年的法国,它被允许享受优惠税率,可以买走有限的一些奥斯曼货物,再出口它选择的任何东西。

  为了避免摩擦,法国人被赋予了治外法权,这实际上相当于奥斯曼人对其属国使用的集体责任制。奥斯曼人说,自己管理自己,否则就共同承担后果。别的国家很快争相恐后提出享受优惠待遇的要求,1567年英国人得到了它,五年后荷兰人也成功了。在十几年前,来自汉洲大陆的齐国也获得了这种贸易特权和治外法权。

  听说,不久前,齐国人又从伊斯坦布尔那里取得了埃及两座港口的租借权和苏伊士通往开罗的筑路权。此举,这让欧洲国家的商人眼红不已,更为齐国与奥斯曼之间亲密合作的关系而惊诧莫名。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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